年底討薪 讓回家的路變得遙遠
加班費爭議成農民工維權新焦點
對話人
北京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 時福茂
《法制日報》記者 杜 曉
《法制日報》實習生 嚴寒梅
對話動機
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是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點工作。一度引起社會關注的農民工欠薪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決。但是,今年各地仍出現了一些農民工采取極端方式討薪的事件。為何在各級黨委、政府重視之下,農民工仍頻頻遭遇欠薪現象?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背后有哪些原因?圍繞這些問題,《法制日報》記者與北京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時福茂展開了對話。
□對話
記者:在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接觸過的案例中,農民工勞動爭議的總體特點是怎么樣的?
時福茂:我們每年大約提供法律咨詢6000件,直接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從統計數據來看,建筑領域追討欠薪和工傷仍然是比例最高的兩類案件。其中,建筑行業(yè)拖欠工資涉及的人數占55.3%,案件比例占到20.3%。
近幾年,單純拖欠工資類案件所占的比重已經開始有所下降,不再占援助案件的絕對多數。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擴展到更多類型,如加班費爭議、解除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爭議等。從統計數據來看,尤其是加班費案件,有些地方一半以上的勞動爭議案件中都涉及加班費訴求。
記者:從今年的情況來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有哪些新的特點?
時福茂:通常來說,年前的案子會比平時要多。今年一大特點就是來自建筑行業(yè)的欠薪案例相對少了些,其他行業(yè)的案子相對來說多了。
今年一些企業(yè)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的案例較多。在這類案例中,一般務工人員都是工作了很久,有的甚至工作10年以上,企業(yè)突然單方面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到年底就自動解除勞動關系,可以說是變相解雇,一方面這里面很多也涉及到欠薪的情況,往往企業(yè)解除合同之后沒有付清工資,另一方面,企業(yè)單方面解除合同要賠償很多錢,所以企業(yè)會想辦法逼著務工人員辭職,變動崗位,或者給務工人員穿小鞋,這樣就不用賠付了。
記者:您剛才提到,今年單純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有所減少,其中有哪些原因?
時福茂: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北京的建筑工地有所減少。比起2008年,我的感覺是北京的建筑工地減少了很多。其次,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也有一些提高,比如說很多人不會非要等到一年才要工資,或者簽訂勞動協議。再次,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政策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比如法院、勞動局等也積極參與協調解決了一些案件,有了一些成功解決的案件后,當此類案件再度出現時就會好辦很多,對于減少此類案件也會起到非常積極的示范作用。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現在法院判案有了連帶責任,如果包工頭不給工人工錢,責任就直接由掛靠企業(yè)公司承擔。從這點看,這幾年的積累起到了一些作用。
就解除勞動關系拖欠工資的案件而言,目前雙倍工資差額和賠償金占了很大的比例。很多企業(yè)追求低人力成本,逃避應有的繳費義務,還有用人單位只是和勞動者口頭協議,不愿意和工人簽訂書面協議,這些都從另一方面推動了欠薪現象的出現。
記者:從維護農民工權益的角度來看,政府部門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時福茂:農民工的法律知識缺乏,維權能力較差,面對復雜冗長的訴訟程序,他們中的一些人也因為不愿意與老板成仇家,不想選擇打官司,他們希望政府部門為他們做主,所以還是有人會選擇信訪。
如果侵害農民工權益的事情是發(fā)生在相關部門的管理范圍內,行政部門發(fā)現企業(yè)嚴重違法,應當依法查處;行政部門確實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當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
目前,的確也還存在一些“踢皮球”的情況,這說明,在保護農民工權益方面,我們還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有很大的提升空間。這些需要提升的地方不僅包括法律及政策的制定,也包括對問題的認識和解決問題的態(tài)度,相關部門及人員急需提高、急需端正解決問題的態(tài)度。社會必須正確引導農民工的維權意識,保障農民工維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