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客門”頻發(fā)警示了什么?

2012-02-10 07:58:25 來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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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二)管理方式之失:執(zhí)法部門各自為政,禁令叫得響,落實難上難

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一些熱門旅游地遭遇公眾“口誅筆伐”,背后有著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甚至主觀不作為的深層背景。

1月25日大年初三,游客孫曉明在三亞點的一只螃蟹花了957元,為了搞清楚自己是否被宰,他撥通了12315消費者維權熱線,趕到現(xiàn)場的工商執(zhí)法人員稱,他只負責檢查商家是否明碼標價、海鮮排檔是否要求顧客簽字再上菜等屬于工商部門管理的事項,“價格問題需找物價部門核實”。

三亞市物價局新聞發(fā)言人陳金波說,消費者撥打12315投訴,對于價格有疑義的,工商部門可將案件轉(zhuǎn)移給物價部門調(diào)查,原則上兩個部門不同時立案。

孫曉明質(zhì)疑的價格問題,工商執(zhí)法員并沒有轉(zhuǎn)移至物價部門處理,在價格問題仍模棱兩可的情況下,現(xiàn)場協(xié)調(diào)店家與消費者以“半價”結賬了事。

“禁令叫得響,處理起來東扯西推,反而為不法商販欺客宰客提供了可乘之機?!焙D鲜÷糜伟l(fā)展研究會會長王健生說。

廈門“天價菜單”事件發(fā)生在大年初二(1月24日),但直到2月6日下午,當事海鮮排檔才將超收的餐費返還給消費者。

“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也是旅游軟環(huán)境一個重要指標,以這個效率辦事,被宰游客大多沒有時間、精力耗在投訴上?!蓖踅∩f。

管理之失還表現(xiàn)在旅游信息化建設滯后上。春節(jié)大量散客涌入旅游目的地,卻鮮有獲取全面、可靠信息的渠道。不少游客受交通限制,依靠的士司機、街頭“卡片社”等“地面軍”獲取信息,而出租車靠將游客拉到景點、飯店、購物點拿回扣“生財”,以致時常傳遞虛假信息,游客知情權難以保障。

“游客缺乏消費知情權、消費選擇權、消費安全權的保障,以至于消費時常挨宰,安全難以保障,只有回家靠微博發(fā)泄消氣?!蔽錆h游客張自然說,旅游過程中少投訴不投訴,回家后靠微博維權,這種現(xiàn)象正是旅游目的地政府管理缺位、錯位的直觀反映。

編輯: 于姝楠  標簽: 新華視點 游客管理 負團費 旅游目的地 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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