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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學分為保研為戶口學生科研項目做假動機各異
浙江大學校長楊衛(wèi)院士就曾公開表示,導師與學生的關系已經(jīng)到了一個惡性互動的地步,并給出導師“十戒”的說法,其中前兩條就是戒“光當老板”和“盡做監(jiān)工”。
以“光當老板”來說,導師申請來的一個項目動輒幾十萬元,甚至上千萬元,但一些導師并不按規(guī)定給學生下發(fā)“勞務費”,只是象征性給每月300元到上千元不等就把學生打發(fā)了,而科研項目上未盡的費用則多數(shù)進了導師個人腰包。如此,學生一方面抱怨自己的“勞務費”過少,另一方面在看明白導師這一行為的同時,會埋下自己將來也要“使壞”的種子。
當然,一些大學的“鍛造”作用并不止于此。近些年被媒體詬病盛行“官場之風”的一些高校的學生會、學生社團,也為學生提供了練就這種功夫的最好場所。
然而,即便是在學生科研這一探索未知的活動中,其動力也多源自于那些已知的功利導向上拿學分、保研、戶口加分等等。
最新頒布的《國家大學生創(chuàng)新性實驗計劃項目》明確提出,該項目注重“研究過程”而非“研究成果”。
然而,學生自身參與的動機卻有些不盡人意。浙江大學一份有關大學生科研訓練計劃(SRTP)的調查顯示,當被問及參加該科技項目的主要目的時,選擇最多的是獲得第二課堂學分,占46.3%;其次是鍛煉科研能力,占40%。該項目組分析,近一半的學生把獲得第二課堂學分作為參與科技項目的主要目的,體現(xiàn)的是學分對活動的激勵,但更是科技項目自身過多依賴外部激勵而非內生興趣的表現(xiàn)。
北京一所高校大四學生王青(化名)告訴記者,每年到選課時,身邊的同學都會“拼了命”地選修帶有科研項目的課程,有的甚至讓學長提前幫著“占坑”,原因就是為了“拿學分”,而這樣的學分也相對“好拿”。
記者在一些高校院系中查閱本科生選課表時發(fā)現(xiàn),帶有學分的學生科研項目,通常是3學分,高的就達到4學分。對于這樣的課程,導師給的成績也不低。
但是,要想讓導師給高分,往往會出現(xiàn)這樣一種情況,即一些學生所抱怨的“自己申請的課題往往是導師一個大項目的子課題”。而所花費的經(jīng)費,則還是學校專門撥款給學生科研項目的。這又同時再次讓一些學生受到了老師“壞”的教育。
針對一些全國性的科技賽事,不少在京的高校還有類似這樣的規(guī)定:如果參加省級及以上的科技競賽,所修讀的課程可以進行加分,加分后的成績不超過以下標準:考試成績低于50分的,上限為70分;考試成績在50~60分的上限為80分;考試成績在61分以上的,上限為95分。
更為吸引人的還有,即便是上海落戶的評分標準,也包括科技加分的硬性規(guī)定,《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yè)生進滬就業(yè)評分辦法》稱,“經(jīng)認定的國際性比賽或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一等獎可加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全國性地方獎項則依次是5分、3分和1分。”此外,有關專利證書等方面的加分也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