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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東秦法苑”消息,30日上午,備受社會關(guān)注的陜西富平產(chǎn)科醫(yī)生張淑俠拐賣嬰兒案,在陜西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張淑俠被控6次參與販賣嬰兒,并致一人死亡,檢方認為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加旁聽的人員有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醫(yī)務(wù)工作者代表、新聞媒體記者等社會各界人士及被害人親屬、被告人親屬共計150余人。
法庭核對被告人身份。被告人張淑俠,又名張素霞,女,1958年9月29日出生,漢族,中專文化,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醫(yī)院婦產(chǎn)科副主任醫(yī)師。
法院表示,其中起訴書指控第4、5起事實因涉及個人隱私,決定對該兩起犯罪事實的法庭調(diào)查部分不公開審理。
檢方起訴書指控:
1、2013年7月16日,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以來X峰、董X珊所生男嬰有病為由,讓家屬簽字放棄嬰兒。當晚張淑俠將男嬰抱回家中,打電話聯(lián)系山西省臨猗縣的潘X串。7月17日凌晨3時許,潘X串和其子崔x駕車來到張淑俠家中,以21600元的價格將男嬰買走帶回家中。其后潘X串經(jīng)王X丁和黃x娜介紹,潘X串丈夫崔x梁從旁協(xié)助,在其家中以59800元的價格將嬰兒賣于河南省內(nèi)黃縣梁莊鄉(xiāng)后河村的朱x奇、趙x軍夫婦。后該男嬰已被解救并送還來xx夫婦。
2、2013年5月29日,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以王x艷所生的雙胞胎女嬰有病為由,讓家屬簽字放棄嬰兒。后張淑俠將兩名嬰兒抱回家中,打電話聯(lián)系潘X串。后潘X串和崔x駕車來到張淑俠家中,以30000元的價格將兩名嬰兒買走帶回家中。其后潘X串經(jīng)黃x氏介紹,崔x梁為買家?guī)?,在其家中?6000元的價格將其中一名女嬰賣于山東省巨野縣的任x欣夫婦。另一女嬰寄養(yǎng)在潘X串妹妹吳X珍家,吳X珍又將嬰兒寄養(yǎng)于賈X堂家中。后兩名女嬰均被解救并送還王X艷夫婦。
3、2013年4月份的一天,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保潔員杜X德在醫(yī)院兒科將黃x妮所生并被家屬放棄的一巖女嬰抱回自己宿舍,后打電話將此事告訴被告人張淑俠。張淑俠遂電話聯(lián)系潘x串,當日下午潘X串與崔x開車來到富平,在杜X德宿舍看過女嬰后,從張淑俠處以1000元的價格將女嬰買走帶回家中。后該女嬰死亡被拋棄。
4、2013年2月28日,被告人張淑俠在自己家中為武X娟做手術(shù)產(chǎn)下一女嬰,以該女嬰有病為由讓家屬放并。后張淑俠打電話聯(lián)系潘x串,當晚潘X串和崔x梁、崔x駕車來到張淑俠家中,以20000元的價格將該女嬰買走帶回。其后潘X串經(jīng)王x丁介紹,以46000元的價格將該女嬰賣于河南省滑縣大呂莊村的和x峰、李x勤夫婦。該女嬰已被解救并送還武X娟家人。
5、2012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得知趙X濤、賀x娜要將所生女嬰送人,遵打電話聯(lián)系潘X串。潘X串和崔x即駕車來到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以20000元的價格將該女嬰從張淑俠處買走,張淑俠將其中15000元交予趙x濤。后因女嬰家人反悔,張淑俠讓潘X串將女嬰送回,后將女嬰交還趙x濤親屬。
6、2011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得到住院生產(chǎn)的尚X霞、趙x良夫婦放棄的男嬰,遂打電話聯(lián)系潘X串,隨后潘X串和崔x駕豐來到張淑俠家中,將該男嬰買走帶回。其后潘X串經(jīng)廉X奴和黃x氏介紹,以47000元的價格將該男嬰賣于山東省巨野縣獨山鎮(zhèn)煙王村的王X超、呂x順夫婦。該男嬰已被解救并送還尚x霞夫婦。
渭南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淑俠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多人,并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七)項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權(quán)利不受侵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將被告人張淑俠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編輯 黃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