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兄報仇專殺與女友相像者
宋京華說,從小,哥哥就是他的偶像,因為父母做生意,經(jīng)常不在身邊,哥哥就是他的保護(hù)傘。不管有什么事情,他都愿意和哥哥商量。出獄后,他一想起哥哥,心里就痛,“不是簡單的難受,是疼”。他經(jīng)常到哥哥的墳前大哭一場。
宋京華想給哥哥報仇。他供述說,與哥哥搶劫殺人時,他有個女朋友,因為在女友離開他的第二天,他和哥哥就被警察抓了,且在當(dāng)時的庭審中,他的女友做過證人,他就對這個女友懷恨在心,“我就想一定把她殺了,并且碎尸”。此后,經(jīng)過較長時間的尋找,宋京華都沒有找到前女友。他于是開始仇恨女性,特別是和他前女友長得像的女性。宋京華供述說,2005年,他開始找和前女友樣子相似的青年女子,想通過殺死這些女子來達(dá)到自己的報復(fù)目的。他為殺人碎尸買了斧子、刀、手套、塑料布等,并為自己找了一個幫手閆金光。
兩年半時間殺害9名女子
閆金光來自江蘇,身體強壯,比宋京華小一歲。宋京華供述說,2004年冬天,他在一個朋友的婚禮上認(rèn)識了剛剛來京的閆金光。兩人隨后成為朋友。一次,宋京華提出,一起搶劫,并提出把人弄上車后,人歸他,錢歸閆金光。閆金光和宋京華一拍即合。
法院查明,2005年2月,他們首次作案。宋京華供述,一天晚上11時許,他開著自己的捷達(dá)車帶著閆金光去了豐益橋的一個小區(qū)外面,看見一個20多歲的女子,他把車靠邊停下,閆金光過去捂著女子的嘴,他開車門把女子拽上車。到他家后,他逼著閆金光把那名女子掐死。次日,他們將尸體拋棄到河北。女子隨身帶的100元錢和手機都給閆金光了。
此后,他們多次半夜開車出去,先后在本市豐臺、朝陽、平谷、海淀等地區(qū)作案。每次都是宋京華尋覓作案目標(biāo),再以打車名義將女孩騙上車或者暴力劫上車,殺害被害人后實施搶劫。
至2007年9月的兩年半內(nèi),他們一起劫殺了8名女子,被害人最小的只有16歲,最大的28歲。此外,2006年11月下旬,宋京華還單獨殺害了一名17歲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