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傷殘職工的生活將更有保障。昨日,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2011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對廈門的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上調。
據(jù)悉,此次調整為歷年來幅度最大的一次,調整后一級傷殘職工每月的平均津貼可達2572元,若再加上生活護理費的話,每月待遇可達到4000元以上。通知從2011年1月1日起實施,今年1-6月份的增發(fā)部分將在本月底一并補發(fā)。
關鍵詞:調整對象兩類人群將從中受益
據(jù)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處長潘貴泉介紹,廈門市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已由2009年度的3038元增至3357元,增幅較大。為保障享受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工傷職工生活水平,廈門此次對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調整主要以廈門市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的變化為依據(jù)。
此次調整對象分為兩類。一類是因為工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并已計發(fā)待遇的工傷職工、達到生活護理等級的工傷職工及工傷職工供養(yǎng)親屬;另外一類是1995年以前國有集體企業(yè)一至四級傷殘人員,并納入工傷保險統(tǒng)籌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傷人員”。
關鍵詞:調整標準上調幅度歷年來最高
根據(jù)通知,此次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涉及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三項內容。從調整標準來看,上調幅度均為歷年最大。
傷殘津貼方面:調整后,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將分別增發(fā)290元、270元、255元和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