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經(jīng)濟|社會|熱圖|專題|節(jié)會|人事變動|地方企業(yè)|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慶 大連 福建 廣東 廣西 海南 黑龍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蘇 遼寧 四川 山東 上海 陜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國在線>華東地區(qū)>福建>福建新聞
廈門上調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2011-06-17 09:15:54      來源:東南網(wǎng)

打印文章 發(fā)送給好友 分享按鈕

今后,傷殘職工的生活將更有保障。昨日,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2011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對廈門的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上調。

據(jù)悉,此次調整為歷年來幅度最大的一次,調整后一級傷殘職工每月的平均津貼可達2572元,若再加上生活護理費的話,每月待遇可達到4000元以上。通知從2011年1月1日起實施,今年1-6月份的增發(fā)部分將在本月底一并補發(fā)。

關鍵詞:調整對象兩類人群將從中受益

據(jù)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處長潘貴泉介紹,廈門市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已由2009年度的3038元增至3357元,增幅較大。為保障享受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工傷職工生活水平,廈門此次對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調整主要以廈門市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的變化為依據(jù)。

此次調整對象分為兩類。一類是因為工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并已計發(fā)待遇的工傷職工、達到生活護理等級的工傷職工及工傷職工供養(yǎng)親屬;另外一類是1995年以前國有集體企業(yè)一至四級傷殘人員,并納入工傷保險統(tǒng)籌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傷人員”。

關鍵詞:調整標準上調幅度歷年來最高

根據(jù)通知,此次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涉及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三項內容。從調整標準來看,上調幅度均為歷年最大。

傷殘津貼方面:調整后,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將分別增發(fā)290元、270元、255元和240元。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新聞熱搜
 
商訊
專題
聚焦京滬高鐵
>> 詳細

各地新聞
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離現(xiàn)在已經(jīng)33年了,應該說經(jīng)過33年的發(fā)展,中國發(fā)生了大變化,世界也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時空環(huán)境完全不同于30多年前了。>> 詳細
點擊排行
  衛(wèi)生部擬規(guī)定急救中心不得因費用問題延誤救治
越南稱將繼續(xù)南??碧绞?中國外交部回應
 
視覺
精品无码久久久久久尤物,99视频这有这里有精品,国产UU精品无码视频,女同精品一区二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