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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保護“有標可依”了!2月1日起,《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tǒng)個人信息保護指南》(以下稱《指南》)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個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立刻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該標準確立了“目的明確、最少夠用、公開告知、個人同意、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誠信履行、責任明確”八項原則,對信息服務從業(yè)者進行規(guī)范。同時,《指南》還給個人信息使用設置了“需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用后要刪除”三重保護。那么,今后公眾的各類個人信息是否就能避免“被泄露”“被販賣”了呢?
人人“裸奔”皆有可能
“您買的越野車可以享受退稅,請?zhí)峁┿y行卡號……”讓常州市民陳先生確信該電話來自“車管所工作人員”的原因是,對方詳細報出了自己買車時登記的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購車時間、車型以及正式車牌號碼。但他遭遇的是一場電話詐騙,銀行卡余款隨后被人取走,所幸只有2300多元。陳先生將常州市車管所、汽車銷售方和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本月上旬,常州市天寧區(qū)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陳先生不過是當下個人信息遭泄露受害者之一。其他諸如,剛生完孩子,就不斷接到嬰兒用品商家的推銷電話;手術病人剛出院回家,保健品、康復醫(yī)療器械促銷接踵而至;車險即將到期,不同保險公司的推銷員都能準確報出車牌號、上牌日期和車價;新房子沒到手,裝修的、銷售家具的,隔三岔五找上門來……凡此種種,都源于個人信息的泄露。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就醫(yī)、買車、買房、買保險,辦理電信業(yè)務、會員卡、銀行卡,接發(fā)快遞,求職登記、網絡注冊、印制名片, 小區(qū)物業(yè)、房產中介,電腦修理、磁盤數據恢復……只要有個人信息記錄的環(huán)節(jié),都有可能成為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端口”。
在某些人眼里,信息就是資源,就是財富。不法分子大肆非法收集、加工、倒賣公民個人信息,有的甚至悄然形成了完整的產業(yè)鏈。
“一般”還是“敏感”誰裁定
“將個人信息分為個人一般信息和個人敏感信息,分別對應默許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其中,對于個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前,必須首先獲得個人信息主體明確的授權。”《指南》明確規(guī)定。
有專家指出,什么是一般信息、什么是敏感信息,界定標準不容易掌握,不同部門、不同行業(yè)乃至不同個人會有不同理解。
以醫(yī)療行業(yè)為例。“按規(guī)定,病人一切個人信息都是保密的,非醫(yī)學需要,一律不對外公布。”在南京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耿潔看來,病人姓名、家庭情況、通聯(lián)方式等屬于一般信息,乙肝、艾滋病感染、早期癌癥等病情、治療情況等則屬于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