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專業(yè)房產網站推出一個“為買房子假離婚,你愿意嗎”的網絡調查問卷,結果有64%的網友說“可以試一試”。據了解,近年來,子女上學、拆遷補償、購房等都成為假離婚的種種理由。這條獲取利益的成功捷徑讓很多夫妻紛紛復制效仿。但是,因假離婚引發(fā)的刑事案件、民事糾紛也漸增。業(yè)內人士認為,“假離婚”是對資源分配不公的一種訴求表達。對假離婚的監(jiān)管,各方都表示“有難度”?!斗ㄖ迫請蟆?/p>

■一切都是為了利益,凡是沾上與利益有關的事情,人們都會有很高的積極性,“假離婚”只不過是冰山一角。
■將婚姻工具化,這是對神圣婚姻的褻瀆。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不錯,“假離婚”的問題可能不會馬上暴露,但如果有積怨或對方見異思遷等因素存在,“假離婚”就難免為日后矛盾的爆發(fā)埋下隱患。
■2010年10月,限購令政策實施后,各地婚姻登記處離婚異常熱鬧,在寧波甚至還出現了一對夫妻連續(xù)離兩次婚的荒唐事。如果不是假離婚鉆政策空子,另一套房子從何談起?
■若從道德層面評判,連小學生都會說假離婚不好,但在目前狀況下,有人做出這種“合法但未必合理”的選擇也無可厚非。這種反常行為得到很多人的認同,說明一些房產政策有“不靠譜”之處。
■假離婚某種意義上是對資源分配不公的一種訴求表達,所以,在制定公共政策時需要充分考慮社會各個方面的利益,而不是讓更多假離婚來糊弄政策。為了逃避債務、獲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離婚,說明了制度政策存在漏洞。
■應出臺“限離令”,每人限離婚一次,并且離婚后不允許同居,一經查實(離婚后同居),不得辦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