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不快 很傷腦筋
消費者選擇“快遞”而不是“平郵”的原因,就是一個“快”字。但是近來很多消費者反映,快遞不快,很傷腦筋。
昆明市某媒體從業(yè)者葉女士說,作為消費者希望東西能夠盡快收到,不要有問題就行了,但是近來感覺快遞不快了。昆明市民張文盛說,春節(jié)后他選擇了昆明市某快遞公司寄物品到北京,但是15天才寄到,快遞不快,還不如選擇更便宜的平郵。
記者了解到,《快遞業(yè)服務標準》對快遞投遞的服務時限有明確規(guī)定,同城快遞時限不超過24小時,異地時限不超過72小時?!疤詫毦W(wǎng)”某店鋪工作人員介紹,平時,快遞公司大多能遵守這一時限,但到業(yè)務高峰時,一些快遞公司就很難保證時限了。而近期消費者對該店商品的評價中,也有不少是抱怨物流很慢的。
昆明市圓通快遞的快遞員郭際介紹,春節(jié)之后一段時間,快遞公司業(yè)務迅速膨脹。受人手短缺、天氣等因素影響,各地快遞公司投訴迅速增加,如投遞延誤、損毀、調(diào)包等。
昆明市消協(xié)秘書長李林蓉認為,迅速、安全地將快件送達收件人,是快遞公司應履行的基本義務。如果快遞公司不能按時送達,就構(gòu)成了實際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此快遞用戶有索賠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