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擁堵費還是排污費?名字未確定]
[北京交通擁堵費政策將出臺 2017年機動車控制600萬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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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治堵政策都需要進行評估
此前,為了治理交通擁堵,北京市已經(jīng)出臺了多項措施,從實施限行措施,到實施搖號限購政策,再到大幅提高中心城區(qū)停車費,一系列的治堵措施實行下來,老百姓的感受是“北京的交通依舊很堵”。
不僅治堵效果不理想,在2011年大幅提高停車費的舉措出臺后,還暴露出巨額停車費的收取和去向存在問題。
據(jù)媒體報道,收取停車費是政府購買企業(yè)服務的方式,由于道路產(chǎn)權(quán)方是政府,作為管理方的停車公司除了繳納營業(yè)稅外,還需要向政府繳納一定的占道費。但政府上漲停車費后收取的停車費不增反降。一直關(guān)注停車問題的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安建軍曾經(jīng)通過媒體呼吁,“進一步研究停車費構(gòu)成,并加大停車費流向的公開程度”。
在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楊小軍看來,政府在出臺一個新的治堵政策之前,有必要對之前的政策先做一個評估。為了保證評估的科學和公平,“這個評估不能由政府自己來做,而應該由非官方的第三方來做?!?/p>
他認為,現(xiàn)在的政策是逐漸累加的,政策缺少系統(tǒng)性的思考,一項政策沒有取得預期效果,比如說限行,那么就會采取下一項政策,“一招不行上第二招,第二招不行上第三招?!睏钚≤娬f,如果不對之前的政策效果進行評估,就不能判斷過去的政策是否合理,也不能判斷新的政策能否發(fā)揮作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也認為,先前的政策出臺后,對交通擁堵狀況的改善并不明顯,“之前通過限行這種剛性政策來改善交通狀況,實際上迫使一部分家庭購買了兩輛車、三輛車?!?/p>
“如果收取擁堵費后,交通狀況沒有得到改善,政府可以取消收費,并且把收取的錢還給大家。”楊小軍認為,不能總讓老百姓替無效的政策埋單,如果政府做不到歸還這一點,那么,再出臺新政策之前,就要充分進行評估,慎之又慎地使用權(quán)力。
此外,任建明還提到,擁堵費對于抑制公車的出行不會起到明顯作用,因為公車使用的是公款,對價格和成本都不敏感,如果北京真的下決心改善交通擁堵問題,就應當從減少公車做起,仿照廣州的做法,給公車安裝上定位系統(tǒng),以便接受社會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