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普及,信息的傳播無疑變得更為便捷。但與此同時,信息泄漏、被無良商家牟利,乃至被不法分子利用等網絡信息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從出臺法律法規(guī)、設立高級協(xié)調管理機構,到評估網絡安全狀況、調整應對計劃,世界各國都在針對各自虛擬世界的“當務之急”依法采取行動。
美國作為互聯(lián)網發(fā)展的先行者,設立了六大網絡安全專職機構、130多項法律法規(guī),尤其注重兒童使用網絡的信息安全。少年兒童是互聯(lián)網上最弱勢的群體之一,美國國會眾議院兩黨聯(lián)合隱私權小組聯(lián)席主席愛德華·馬基日前表示,“保護兒童在互聯(lián)網上的安全,與保護他們在學校、家庭內外的安全同樣重要”。
美國新出臺的《兒童互聯(lián)網保護法》最終修正案,就擴展了互聯(lián)網“個人信息”定義和目標對象范圍,進一步加強涉及兒童的信息保護。這部法律要求接受聯(lián)邦特定資助的圖書館和中小學必須采用網絡過濾技術和其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的網絡內容,保護未成年人使用電子郵件、網絡聊天室及其他電子通信方式的安全,保護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等。
法國立法保護信息安全已有30多年,進入互聯(lián)網時代后,針對網絡信息安全又制定了嚴格法規(guī)。它的法律規(guī)定,通過網絡等各種方式假冒他人身份或使用他人原始信息對權利人造成騷擾的,可處一年徒刑和1.5萬歐元罰款。此外,為防止黑客盜用個人信息,法國政府還制定具體措施,以確保網民在使用包含重要個人信息的銀行賬戶、積分卡、稅單時的安全。
同樣,以注重法治而著稱的德國,也制定法律對網絡個人信息的使用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還提出設立專職信息保護人員的建議,較好地維護了德國的網絡信息安全。德國法律規(guī)定,出于廣告目的而獲取、處理、使用個人信息,必須經信息所有人書面同意;非法獲取或不再需要的信息必須刪除;如果因非法或不當獲取、處理、使用個人信息而對信息所有人造成傷害,應為此承擔責任。
互聯(lián)網已進入移動時代,手機、平板電腦等各種信息終端紛紛接入。海量信息在網上流動,包涵的內容從國家安全、企業(yè)經營乃至個人健康,一些專家將此稱為“大數(shù)據(jù)時代”?!按髷?shù)據(jù)時代”的來臨,對依法管理互聯(lián)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紛繁的高速公路上,交通安全是第一位的,人們需要交通法規(guī)來確保安全。而在“信息高速公路”上,信息安全同樣是基石,有了安全,才能讓“信息高速公路”真正高速、有序地運行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