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zhàn)爭期間,當一些愛爾蘭士兵回國時,讓他們想不到的是,當局沒有對他們的英勇行為表示贊賞,反而將他們視作“逃兵”。最終,約5000人被軍事法庭判定有罪。即使在戰(zhàn)場上陣亡的人也難逃罪責,比如來自西米斯郡的約瑟夫·馬拉利,他于1944年在諾曼底前線獻出了自己的生命。
實際上,在二戰(zhàn)接近尾聲之際,愛爾蘭政府的其他一些舉動也引起英美等國強烈抗議。希特勒自殺后,德·瓦萊拉總理拜訪了德國駐愛大使,就希特勒之死向德國人民表示同情。與此同時,愛總統(tǒng)德格拉斯·海德也發(fā)出吊唁函。這激怒了美國,美國總統(tǒng)羅斯福病逝后,愛官方沒有類似的表態(tài)。
歐洲戰(zhàn)事結束后,愛爾蘭當局開始清算軍隊中的“逃兵”。1945年5月17日,愛國防部長奧斯卡·特雷納提出一項議案,剝奪“逃兵”在公共崗位就業(yè)的任何權利。8月8日,該提案正式通過。法案包括4項主要內容:在“叛逃”期間,“逃兵”的所有工資和津貼都被剝奪;他們失去領取服役養(yǎng)老金的任何權利;他們失去屬于愛軍退役官兵通常可以獲取的任何失業(yè)救濟金;在7年內,他們不得從公共基金中獲得任何勞動報酬。這一法令只適用于二戰(zhàn)期間愛軍中“叛逃”參加交戰(zhàn)國軍隊的人,與平民無涉,估計影響人數為四五千人。有分析認為,愛政府這一舉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阻止未來軍隊再度出現大規(guī)?!芭烟印爆F象。一些軍界元老和政要試圖取消這一法令,盡管他們的反對意見被提交討論,但愛下議院仍然投票支持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