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2月8日評論版頭條: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6次締約方大會和第6次《京都議定書》成員國大會正在墨西哥坎昆召開。從11月30日坎昆會議開始至今,日本談判官員多次公開表示:“不管在什么情況下,日本都絕對不會在《京都議定書》的第二階段承諾任何減排目標”,日本內閣官房長官仙谷由人在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聲稱,“我們堅決反對就把《京都議定書》延長至第二承諾期展開辯論”,稱第二承諾期“不公平且無效”。
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次締約方大會上,149個國家和地區(qū)的代表通過了《京都議定書》,經過長達八年時間的艱難談判歷程(其間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俄羅斯則猶豫不決),《京都議定書》終于在2005年2月生效,并成為國際法,成為人類歷史上首次以法規(guī)的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抑制全球變暖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日本在《京都議定書》通過和生效的過程中可以說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
《京都議定書》第三條規(guī)定“附件一所列的締約方”同意將1990年作為基準年,要求發(fā)達國家在2008年至2012年、即第一承諾期將CO2等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比1990年平均削減5.2%,日本、美國、歐盟的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別削減6%、7%、8%。在2013年以后的第二承諾期發(fā)達國家進一步提高減排目標。
但是,隨著《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結束之年日趨臨近,日本越來越感到它難以達到議定書所規(guī)定的目標。2007年度日本溫室氣體排放比1990年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8.3%,這意味著日本為了實現比1990年度減少6%的目標,還需減少14.3%的排放量。顯然,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重大舉措,日本連第一承諾期的承諾都無法實現,遑論在第二個承諾期提出更高的減排指標。
但是,發(fā)達國家要實現減排真是這么難么?其實并非如此。從國際比較看,2007年日本的實際排放13億7100萬噸,比1990基準年增加了1億1000萬噸,即增長了8.7%。與之對照,2007年德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基準年削減了22.4%,英國排放量比基準年削減了17.9%,法國比基準年削減了5.8%,這些國家的實際減排成果均超過了《京都議定書》規(guī)定的削減目標。然而,作為人口僅占世界人口約2%、溫室氣體排放卻居世界第五位、又是《京都議定書》的誕生國的日本,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卻比《京都議定書》基準年不減反增,對自己曾經推動實現的《京都議定書》表現出極不負責任的態(tài)度。2008年,一家環(huán)境非政府組織(NEO)對包括經合組織30個發(fā)達國家在內的世界57個國家的溫暖化對策進行了評價,其中對日本的溫暖化政策總評價很低,在57國中居第53位。
當然,日本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也曾做出不少的努力。日本的節(jié)能技術堪稱世界一流。1997年12月,日本政府成立了“全球變暖預防總部”,負責氣候變化政策的協(xié)調與執(zhí)行工作。1998年6月,日本制定了“阻止全球變暖措施指南”。1999年4月,實施了“全球變暖應對措施促進法”。2008年6月,日本首相福田康夫在發(fā)表了題為“為實現低碳社會的日本而努力”的講話,確立了在2050年日本溫室氣體排放量比目前削減60%-80%的減排目標。2009年9月,在大選中勝出的民主黨黨首鳩山由紀夫表示他領導的政府將兌現競選承諾,使2020年日本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減排25%,同時強調上述減排目標的前提是必須構筑一個包括世界上所有溫室氣體“主要排放國”在內的公平有效的國際框架。
鳩山出任首相以后,在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時正式提出“鳩山倡議(HATOYAMA Initiative)”,表示要促進發(fā)達國家對發(fā)展中國家的以減排為目的的技術轉移,主張包括日本在內的發(fā)達國家的官方和民間拿出大量資金對減排做出貢獻。鳩山的這個倡議在國際社會獲得高度的評價。
出人意料的是,在這次坎昆會議上,日本居然一反常態(tài),破罐破摔,作為《京都議定書》的誕生國卻堅決反對《議定書》的延續(xù),好像是一個母親要殺死自己生下的孩子,這種惡劣態(tài)度招致日本獲得了會場內非政府組織評選的“每日化石獎”,這個獎項每天頒發(fā)給阻礙談判進程的最大的“絆腳石”。當然,坎昆會議仍在進行,人們還是要苦口婆心地規(guī)勸日本不要做阻礙氣候談判的絆腳石,也不要在“中國因素”上做什么文章,不要忘記前些年日本經濟復蘇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國效應”,2008年度日本企業(yè)在中國的銷售額(包括非制造業(yè))占海外法人銷售總額的比例達到11.4%,日本企業(yè)在中國土地上單獨或與中方合作進行的生產活動也在大量排放溫室氣體。換句話說,中國國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有一部分的責任在日方,日本如果想跟中國繼續(xù)進行或擴大經濟合作,就應該責無旁貸地加強與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等環(huán)境危機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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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urope.chinadaily.com.cn/opinion/2010-12/08/content_11668151.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記者 馮昭奎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