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委書記需要重點管理
張松堅、徐社新、柳友倫腐敗案的發(fā)生,再次為規(guī)范縣委書記用權敲響了警鐘。
古人云:“郡縣治,天下安?!笨h一級政權在我國機構設置中處于承上啟下的關鍵位置,作為一縣之“首”、一地之“帥”的縣(市、區(qū))委書記,是縣級領導班子中的主要決策者、指揮者,是更高層次領導干部的重要來源。在整個干部隊伍中,縣(市、區(qū))委書記這一層級至關重要。其素質高低,不僅關系到縣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關系到一個縣(市、區(qū))的黨風、政風、民風,而且直接影響到當地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所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李源潮在去年召開的縣委書記隊伍建設座談會上強調,縣委書記權力大、責任大、影響大,要實行重點管理。
那么怎樣做到對縣委書記重點管理?去年5月中央下發(fā)的《關于加強縣委書記隊伍建設的若干規(guī)定》對此作了明確表述。從大的方面來說,一是選好用好,二是加強培訓,三是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四是強化監(jiān)督。具體來說,就需要從其最容易把持不住的權力入手,明確縣委書記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進而限制不當用權,強化正當用權,制度規(guī)范用權。
縣委書記腐敗現(xiàn)象之所以屢查不絕,原因就在于其用權不規(guī)范。一般來說,縣委有三個主要權力,即決策權、用人權和監(jiān)督權。從檢察機關指控的情況看,在張松堅、徐社新、柳友倫那里,決策權和用人權已經被嚴重扭曲,變成了個人的既得權柄。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在談到張松堅、徐社新、柳友倫等縣(市、區(qū))委書記腐敗案時,安徽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決策權和用人權只有公開透明,再加上有效的監(jiān)督,使不當用權受到限制,干正事的權力得到強化,權力運行規(guī)范有序,才能實現(xiàn)“隱性權力顯性化、顯性權力規(guī)范化”。
來源:檢察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