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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完善法律體系
10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新的五年立法規(guī)劃,47件立法項目將在本屆人大常委會上提請審議。
“立法規(guī)劃努力把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結合起來,以推動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fā)展大繁榮、促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說。
這是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時間表:
——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今年“十一”黃金周,人們用“惱人的購物少了”直觀評價這部法律的實施效果。
——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百姓生活中常見的液化氣瓶、電梯、索道、游樂設施的安全生產和使用有了法律規(guī)范。
——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進一步簡化商標注冊、審查程序,擴大商標注冊范圍,厘清馳名商標保護制度,嚴格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10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7天無理由退貨”成為“網購一族”的“護身符”。
“為誰立法”,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直接關系到立法的性質、方向和效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之所以能夠順利形成,憲法、法律法規(guī)之所以能夠得到人民擁護,關鍵在于立法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如何提高立法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鞏固法律實施的群眾根基,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立法工作面臨的重要課題。
今年以來,國務院法制辦先后就《養(yǎng)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征求意見稿)》、《養(yǎng)老機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教育法律一攬子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等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廣泛聽取民意,使立法過程成為統(tǒng)一認識、平衡利益、形成合力的過程。
人民有序參與立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國之重器”不斷鍛造打磨,為實現(xiàn)中國夢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