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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受歧視曾被當成毒販
愛娃從1998年就開始在南方打工,2007年6月,愛娃因受到相貌歧視在中山失業(yè)。失業(yè)后愛娃回老家,但也因為相貌和疾病遭受歧視。
“艾滋,只是破壞了我的健康,我不說,別人也不知道。可是脂肪流失,等于在我的臉上印了字,會被認為我是吸毒者或是艾滋病人。這對我的生活影響很大,對我造成的精神壓力也很大,”愛娃對羊城晚報記者說,“我患上了焦慮抑郁癥?!?/p>
除了就業(yè)受歧視外,愛娃在生活中也有多次被歧視的經歷。她告訴記者,有次在公交車上,上車后,她看到一位阿姨的旁邊座位空著,就坐了上去。結果,當那位阿姨看到她的臉之后就起身走開了,換到了遠離她的座位。
還有一次,愛娃坐火車去上海參加一個女性感染者的會議。出站時,在距離出站口大概兩三米遠的地方,她被特警攔住,“強行搜我包,還有褲兜”。據愛娃說,當時特警說懷疑她吸毒、帶毒,并且稱有權檢查,“就因為這張臉,我就被懷疑成毒販”。
副作用醫(yī)療鑒定難以實現
愛娃最終決定上訴。2013年9月16日,她向曹縣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被告承擔因治療失誤使原告被歧視而丟失工作期間的工資損失74250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愛娃的代理律師劉書慶對記者表示,藥物出現不良反應未及時處理屬于醫(yī)療損害,適用《侵權責任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需進行醫(yī)療損害鑒定,若鑒定結果認定藥物更換不及時,應屬醫(yī)療機構責任。
據悉,此案原定于11月13日在曹縣人民法院開庭。劉書慶對記者透露,目前主審法官要求進行司法鑒定,證明愛娃脂肪流失癥狀與長期服用D4T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分清責任比例。
但因司法鑒定進展并不順利。劉書慶和愛娃曾聯系了十多家司法鑒定機構,但均以“沒做過”“做不了”為由被拒絕。劉書慶稱,這個鑒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還很難說,因為畢竟這個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
日前,當事雙方向法院各自推薦了幾家鑒定機構等待做鑒定。
對于此案,被告律師稱,“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我不好說別的”,“我認為就是炒作,他們的要求不可能(實現)”。曹縣疾控中心回應稱:“已經在走法律程序了,不方便透露相關情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