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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昨天,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太清宮鎮(zhèn)太清辦事處的趙先立被拘留在該縣看守所已達27天。當?shù)貦z察院辦案人員給家屬出具的拘留通知書上,趙先立涉嫌的罪名一項為空白。檢察院回應(yīng)稱,拘留通知書是縣公安局出的,公安局剛換的系統(tǒng),“可能是系統(tǒng)生成的時候沒有生成”。
接受檢察院詢問后被拘
據(jù)趙先立的妻子楊瑞介紹,12月3日上午11點多,鹿邑縣檢察院的3名工作人員來到其家中,將趙先立帶走詢問。
當晚7點多,楊瑞來到鹿邑縣檢察院門口等待趙先立,但直至凌晨兩點仍未見到趙先立。次日上午10點多,楊瑞再次來到檢察院大廳,檢察院辦案人員向她出示了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讓其在上面簽字。
這張鹿公(檢刑)拘通字[2013]2578號的通知書上寫著:“我局已于2013年12月4日02時將涉嫌_____罪的趙先立刑事拘留,現(xiàn)羈押于周口市鹿邑縣看守所”。楊瑞稱,簽字時她曾問對方趙先立涉嫌的罪名,“他說可能是貪污罪”。
12月21日,趙先立已被拘18天,仍未被批捕,家屬以為可以取保候?qū)徚耍@天檢察院辦案人員在趙先立臥室搜查出幾張借條等票據(jù)后,稱找到了新證據(jù),需繼續(xù)拘留趙先立,并讓楊瑞簽拘留通知書遭拒。
因村務(wù)問題被開除黨籍
趙先立原為太清辦事處黨支部書記,因村務(wù)問題被縣紀委開除黨籍后辭職。之后,他到周口市紀委申訴,希望恢復(fù)黨籍,并進京反映縣紀委違規(guī)辦案的問題,從京返回第5天即被拘。
11月28日,趙先立到中紀委遞交《反映河南省鹿邑縣紀委監(jiān)察局違規(guī)辦案亂收款》,該文稱,鹿邑縣紀委監(jiān)察局于7月25日成立的調(diào)查組在成立后未與其見面談話的情況下,即做出開除其黨籍的決定,違反了辦案程序。
舉報縣紀委收錢打白條
此外,在該文中,趙先立還反映了縣紀委收錢打白條的問題。楊瑞向京華時報記者出示了一張寫著“今收到太清辦事處趙先立等人違紀資金10000元整”的收條,收款人為縣監(jiān)察局二室的呂志業(yè)。
楊瑞稱,趙先立告訴她紀委讓他交6萬元違紀資金,可以減輕處罰,趙先立嫌多,僅交了1萬元,等到的是開除黨籍的處分決定,他于是將上述情況反映到中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