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一民獲刑10年6個月 律師:他對判罰較滿意
2月18日,原中國足協(xié)高官楊一民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一審判決。圖為楊一民在法警的押送下進入法庭。中新社發(fā) 于海洋攝
遼寧省鐵嶺中級人民法院18日上午對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首批涉案人員作出一審宣判:前中國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楊一民被判10年6個月有期徒刑,他的代理律師王樹靜表示,“楊一民對這樣的判罰比較滿意,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在第一批受審的人員當中,楊一民的級別最高。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間,楊一民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和中國足協(xié)副主席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先后40余次收受20多家單位或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5.49萬元。此后,楊一民返還了全部贓款。
當日上午8時,楊一民被警車押送至鐵嶺中級人民法院,頭發(fā)蒼白的他回頭向守在大門外的記者望了一眼,便快速走進法庭,神情較為凝重。
宣判從9時30分開始,持續(xù)了大約40分鐘。王樹靜隨后向記者介紹稱,“聽到被判處10年6個月的刑期,楊一民當時還算平靜。他只是在回復法官是否進行上訴時,聲音有些顫抖,但人的整體狀態(tài)不錯。我們對這樣的結果都比較滿意,也決定不再上訴。”
王樹靜說,楊一民的哥哥到現(xiàn)場旁聽,妻子由于身體不好沒有前來?!八敫绺缯f話,但沒有機會”。
王樹靜還分析稱,“楊一民是被按照國家公職人員定的罪,受賄125.49萬元被判10年6個月,量刑還算較為適中,沒有超出意料,這也體現(xiàn)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我想法庭考慮到懲治只是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希望教育和警示更多涉及足球的官員、教練員和運動員遵紀守法,把足球水平搞上去。”
被譽為“中國足球理論領域頭號人物”的楊一民喜歡鉆研足球方面的課題,在多所大學擔任客座教授,并在體育方面撰寫論文近百篇,編撰了19部書籍,是中國為數(shù)不多的應用型人才。而他在中國足協(xié)工作時也表現(xiàn)出色,所在的部門職能涉及到聯(lián)賽、技術、國家隊、女足、裁判、注冊和青少年足球等所有領域。
2010年1月15日晚,他與南勇同時神秘“失蹤”。1月27日,公安部公布反賭進展,證實南勇、楊一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對于楊一民接下來的打算,王樹靜說,“他希望能盡快出獄,乘著年輕為中國足球多做點事,還想去大學教書。在看守所這段時間他一直在寫東西,看一些書籍,整理和思考一些問題?!?/p>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