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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警方使用未成年人真名通報涉嫌強奸案;據(jù)悉律師將做無罪辯護;一律師身份遭質(zhì)疑
7月9日,北京市高院通報稱,海淀法院已受理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
昨日凌晨,李某的兩位新律師發(fā)布聲明,指出北京警方案發(fā)后向社會披露未成年人李某的真實姓名,涉嫌侵權。聲明還稱,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內(nèi),經(jīng)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后,到某賓館開房發(fā)生的,所以酒吧違法應負責任。
據(jù)稱律師將做無罪辯護
聲明發(fā)出后,有媒體采訪李某的新律師,對方表示將為李某做無罪辯護。律師還透露,他們接受委托已經(jīng)1個月左右。昨日,記者多次聯(lián)系李某的兩位新律師,均未能成功。
此前,李某原律師薛振源辭職,對于辭職原因,薛振源解釋是“因案情需要”、“是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結果,有些原因不方便說,也不好說。”有知情人透露,薛振源辭職因“李某監(jiān)護人要求太高,要求寫一公告,稱李某沒有參與涉嫌強奸案,薛振源不愿寫,壓力很大。”
海淀警方尚未回應“侵權”
聲明稱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實姓名向全社會披露了所謂李某某涉嫌強奸案。
對此,昨日海淀警方未予回應。
據(jù)記者查詢,2月22日上午,網(wǎng)上曝出李某輪奸案。當日下午,海淀警方向媒體通報,“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qū)一酒吧內(nèi)與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帶至一賓館內(nèi)輪奸。接警后,分局立即開展工作,于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抓獲,現(xiàn)該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這份通報并未提及李某的真實姓名。
律師聲明摘錄
有義務遵守法律,有義務愛護和保護未成年人,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
不能僅僅因為對個別所謂“星二代”的某些行為看不慣,而放棄客觀全面、努力辨別案件是非本末之責,也絕不能因此放棄對青少年合法權益保護的重責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