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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一:楊某某跟隨李某某一行離開金鼎軒
控辯雙方、涉案酒吧一致的說法是,2月17日案發(fā)當日凌晨零點半,李某某駕駛一輛白色奔馳,另一被告大魏駕駛一輛Q7,先后抵達Global夜半酒吧。當天來到酒吧的還有李某某的朋友、來自河北的李某,大魏的弟弟小魏,張某某,以及此案中的唯一成年男性王某。受害人楊某某當時也在酒吧。
本報記者看到的前述視頻資料顯示,凌晨3時36分左右,楊某某右邊摟著身著黑衣的酒吧領班張某,左側被李某某扶著,其后跟著張某某與王某,4人一起往酒吧的出口走(大魏、小魏據(jù)悉當時已在酒吧門外發(fā)動車子)。楊某某這時顯得步態(tài)不穩(wěn),似酒醉之態(tài),靠近她的李某某作了一個甩手的動作。(據(jù)李某某后來說,當時他們喝多了,就攙扶著一起離開酒吧)
凌晨4時21分左右,5名被告以及一襲黑衣搭配高跟鞋的楊某某、酒吧領班張某、李某某的朋友李某共8人均出現(xiàn)在世紀金源金鼎軒飯店大廳內,并陸續(xù)坐在一個環(huán)形座椅上,楊某某隨即趴在桌上。
4時30分,楊某某起身自行離開,走出金鼎軒(后據(jù)悉是去旁邊的肯德基上洗手間)。4時36分,楊某某返回金鼎軒,趴在與李某某一行相距幾張桌子的另外一張小方桌上。2分鐘后,她抬起頭招手,向服務員要了一杯水,而后她陸續(xù)有一些梳頭發(fā)、翻包等動作。
凌晨4點43分,李某某、王某與鄰座的一桌男女發(fā)生口角,對方一名男性扔了一把椅子過來,王某也操起一把椅子回擊,身形高大的李某某起身加入其中,雙方發(fā)生一些肢體沖突,后被飯店保安拉開。沖突持續(xù)了約3分鐘。
在最初發(fā)生爭吵的時候,鏡頭中的楊某某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雙方發(fā)生肢體沖突時,楊某某則坐在附近椅子上扭頭看雙方打架,其間多次用手整理頭發(fā)。
4點46分,李某某率先離開金鼎軒,其他4名被告與酒吧領班張某跟在其后離去,楊某某亦背包、起身,在這行人中最后一個離開金鼎軒。
(各方無分歧的說法是,離開金鼎軒后,這一行8人抵達李某某家的人濟山莊地下車庫。在這處地點發(fā)生的情況無視頻資料。據(jù)相關供述顯示,當時酒吧領班張某乘坐來自河北的李某的車離開地下車庫。其他5名被告人和楊某某則乘坐大魏駕駛的Q7離開。)
鏡頭二:李某某的手緩慢地抬起
視頻顯示,凌晨5點多,這輛Q7出現(xiàn)在海淀區(qū)的京國奧賓館大門外,大魏與張某某下車走進賓館大堂(后據(jù)悉是到前臺開房)。李某某與王某也下了車,在Q7車附近走動,而小魏與楊某某未見下車。之后李某某開了一次車門,隨后又關上。約在凌晨5時20分,小魏也下了車,與李某某、王某三人站在一起交談,車里彼時應只剩楊某某一人。(各方無分歧的說法是,之后,進入京國奧酒店看房間的大魏、張某某覺得該酒店房間不理想,于是一行人乘坐Q7離開。)
大魏的Q7在凌晨5時20多分離開京國奧酒店。5時58分,張某某與大魏一前一后出現(xiàn)在湖北大廈酒店的大堂中。5時59分,李某某、王某與楊某某一起出現(xiàn)在酒店大堂視頻中。楊某某走在李某某與王某中間,三人一起穿過湖北大廈的旋轉門走進大堂,他們身后跟著小魏,在這段持續(xù)幾十秒的視頻中,楊某某有一個右手擱在李某某左胳膊肘里的動作。
隨后李某某、王某、楊某某、小魏4人進入湖北大廈電梯。電梯監(jiān)控顯示,楊某某用手抓著李某某的手,并將其擱在李某某的腹部處,乘坐電梯期間,李某某的右手曾有一次緩慢地揚起,再緩慢地落在楊某某手上。
之后酒店房間走廊的監(jiān)控視頻顯示,清晨7點26分,一行人從酒店客房出來,陸續(xù)進入電梯。7時29分左右,李某某一行人離開酒店,鏡頭顯示,其時楊某某是由王某扶著離開。
這些視頻資料鏡頭連貫,沒有明顯的被剪輯痕跡。
但對前述資料中的情節(jié),及其如何最終認定與證據(jù)鏈的相互印證與因果關聯(lián),還需等待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