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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只是返還兩元錢,其他賠償請求沒有得到支持,但是我們還是勝利了,這是廣大消費者的勝利。今后大家再去飯店遭遇餐具收費時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不’了!”對于這個判決結(jié)果,李英杰表示比較滿意。
雖然李英杰兩人的官司贏了,但“1元餐具”仍擺在鄭州街頭不少飯店的餐桌上,較高檔及低檔的飯店并不提供“1元餐具”,而較家常的中檔飯店,仍多見“1元餐具”。
“雖然這份判決對提高消費者的維權(quán)意識意義重大,但從另一方面講,商家敗訴只需返還兩元餐具費,其違法成本太低,訴訟起不到什么制約作用。”本案原告代理律師劉偉認為,解決這一問題,關(guān)鍵還得依靠相關(guān)部門盡快出臺政策法規(guī),徹底叫?!?元餐具”。
據(jù)了解,在全國已有多名消費者對收取“1元餐具”費的餐飲企業(yè)提起訴訟,不少地方政府部門也在行動。目前,安徽省、廣東佛山、山西太原、黑龍江哈爾濱等地均已叫?!?元餐具”。(劉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