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鋼船務:申請的是扣船而不是扣留游客
昨日,沙鋼船務發(fā)表聲明闡述其與江蘇沙鋼集團、海航旅業(yè)之間的關(guān)系與糾紛。
沙鋼船務在聲明中稱,沙鋼船務是一家于2004年在香港注冊的航運公司,并已不再是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企業(yè)。聲明稱2008年8月6日,沙鋼船務與海航集團下屬的同為注冊在香港的大新華輪船有限公司簽訂了租船協(xié)議,即沙鋼船務出租一條好望角型巨輪給大新華公司,海航集團為大新華公司出具了擔保函。該郵輪于2010年4月20日交給大新華公司,但大新華公司于2010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
對此,沙鋼船務根據(jù)合同約定,向英國倫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請。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決大新華公司須支付沙鋼船務5837.57萬美元。目前,大新華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進入破產(chǎn)清算程序,而海航集團作為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責任。
沙鋼船務為此多次同海航集團溝通,但海航集團拒不履行。沙鋼船務不得不在全球范圍內(nèi)追索海航集團資產(chǎn)。2013年8月底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團資產(chǎn)的申請。
沙鋼船務表示,對因該郵輪被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扣押而造成的游客不便,沙鋼船務深表歉意。沙鋼船務認為,公司申請的是扣押郵輪,而不是扣留游客,并表示愿意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妥善處置游客滯留問題。